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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反应郑上路104号楼的停水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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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8 17:14: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处理时间

2016-7-13 17:29

郑上路104号楼因水费纠纷,从5月31日起一直停水至今。事情的起因是今年春节期间管路发生了漏水,而这部分漏水的费用要被摊到住户头上。经我们自己了解,漏水的地点根本就不是104号楼的管道,而是103号楼的旧管道(两栋楼共用一块总表)。之所以漏水,是因为自来水公司在一户一表改造时截断了103号楼的旧管道而又没将其封堵严实。所以,这个责任是在自来水公司,住户并无任何过错,但却要承担这样的后果,这公平吗?现在,马上就过端午节了,我们得过一个无水的节日。试问你们自来水公司,这说得过去吗?你们就是这样做工作的?无论怎样,住户是无辜受害的,这后果不该由住户承担。请你们尽快想办法解决。要是你们不能解决,就请明确告知上哪可以解决,该走什么渠道,哪怕是法律渠道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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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6-15 15:22: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水表是供郑州市一建公司家属院一栋居民楼使用,表后带有48户居民,每月用水量约为200多立方。2016年2月15日,营销员抄读水表时,指数为12525,当月水量6354立方,水量异常偏大。营销员立即联系一建公司有关负责人,经了解,水量异常的原因是:因水表后管道敷设有30余年,年久失修,造成表后管道漏水。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及未实施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据此,营销员多次找到一建公司有关负责人催缴水费,对方一直以水费数额巨大,无力承担为由拒交水费。
    现该表注册用户共拖欠2016年2月至6月共5个月水费29916.60元,滞纳金截止2016年6月14日共7428.69元。营销员于2016年5月11日在小区内张贴停水通知单,5月31日实施暂停供水措施。在此希望用户尽快对漏水管道进行维修并补缴水费,以免影响正常用水!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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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tm  在2016-6-17 15:01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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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6-12 11:39:34 |只看该作者
怎么还没人回答?都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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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6-17 15:02:08 |只看该作者
郑州自来水 发表于 2016-6-15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水表是供郑州市一建公司家属院一栋居民楼使用,表后带有48户居民,每月用水量约为 ...

漏水的原因你们查了吗?那可是你们施工不当造成的,怎么能算到住户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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