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天明路16号院五号楼四单元六楼西户居民赵纪腾,现反映问题如下:7.19日凌晨三点左右,院内楼下一辆五号楼四单元四楼西户居民(根据私拉电线判断,以下简称四楼西)的电动车因私拉电线充电时未使用雨具遮盖造成下雨时充电器淋湿发生短路将电动车引燃发生火灾,我发现火情后叫醒楼内居民试图扑灭大火,但由于火势较大且怀疑电线未能断电无法进行扑救,于是拨打了119并开始转移附近可燃物防止火势扩大,最终119官兵到来扑灭了火。
令人气愤的是,从发现火灾到灭火始终未能敲开四楼西的大门,火灾事故共造成一辆电动车焚毁(四楼西)两辆电动车受到波及不同程度损坏变形,其中较为严重的一辆是我的,现已送至售后定损维修,初步估计车损八百多元,维修周期至少半月,对我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但是直到现在也未能看到当事人出面解决此事。
就在火灾当天的早上上班时,我发现四楼西已经把出事电线收了上去,门还是敲不开,不知道是想逃避责任还是真的没人在家。毕竟当时是凌晨,如果没能及时发现火情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不能因为损失不大就没人进行监督管理,当事人这样的安全意识会让小区内所有人生活在安全隐患中。
希望社区可以出面找到当事人进行监督教育,要让当事人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对小区内居民的生活安全负起一个居住者应有的责任,并且敦促该当事人对本次火灾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应有的公正赔偿,拜托社区工作人员对此事予以重视并尽快解决,先谢谢你们的辛苦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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