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领导您们好;我是河南省登封市东华镇幽兰村6组村民。向您反映几个问题。1. 汝登高速路过幽兰村,占用土地,一组,二组,六组,共计162.4亩,国家规定标准45000元,群众实际得到38000元,剩余1136800元,其中迁坟赔偿24000元,树木赔偿160000元,庄稼赔偿160000元,下余576800元,其中村支书胡建华和村长文中朝各贪污14000元,村支部委员高爱珍和王金海各贪污10400元,村委员李学谦,刘要强,郭顺各贪污5000元,村组长刘会标,刘根生,梁占京各贪污3000元,共计贪污72800元,余款去向不明,剩余504000元有村支书和村长两人贪污。可是乡政府给出的答案是贪污公款说成是干部的误工费,他们拿着国家的工资不给老百姓办事,有这样的干部吗。2.村干部不给老百姓公布,请给予处理。3.郑煤集团征收房子也没有给我们征收的明细表,矿方说是村委不让出,这说明村干部心里有鬼,所以不给我们明细表,请给予处理。4. 河南省登封市2016年六月政府扶贫的水利工程,是政府出钱的,为什么还要老百姓出钱呀,这是老百姓的吃水工程,为什么村委干部让煤矿也吃这水呀,因为村委向矿上要四十万元,村里的村干部把四十万元给分花了,村支书和村长把四十万给贪污了,希望领导下来调查此事,老百姓盼望政府能真正的为老百姓处理好这个事件。5. 幽兰村支书胡建华依仗职权把自己3亩玉米田一夜之间变成了3亩果园,为了变相骗取国家资金。这是事实,请给予查处。6. 村干部找我让我撤诉,我问他们贪污的事,他们说贪污的钱推到东华镇纪检委了,他们还说纪检委有贪污退款档案,可是老百姓没有见到,这就是镇政府的欺骗和隐瞒。7.村,组账目财务不公布,欺骗上级领导。?镇政府和村干部逼信访人撤诉,镇政府和村干部自己签了信访意见书和回执,这是镇政府和村干部干的好事,他们违背了信访。人的权益,欺骗上级领导,也构成了行为恶略,构成了犯罪行为,没有把老百姓放在眼里,从没有为老百姓想过都是为自己想的,这样的村干部不要也行,都是贪官污吏的小人,让老百姓自己做主。请国家领导给予处理,还群众一个公道。信访人幽兰村6组全体群众。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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