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位于东明路45号佳亿花园。 物业公司乱收费由于是租的房子,本次需要交费7~9月份物业费需要双倍,电费正常。物业经理给我们的反馈是开公司和群租收费双倍。我问这事什么规定。第一我们不是开公司的,第二我们不属于群租(群租定义,把毛坯房分为很多隔间,人均居住面积少于5平米),物业经理说没有血缘关系都属于群租,有血缘关系住二十个人都是正常。蛮不讲理。还说派出所规定的,不允许群租,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不注意信服,多方多次沟通最后沟通无果,没有达成一致。 这样的物业公司乱收费,不是金钱的事情,要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如果8.11不缴费就停电,电费只能交给物业,不可以单独去电业局或者网上缴费,成何体统。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小区内的供电人,没有行驶停电的权利,欺负人啊。 怎么协调,有什么建议,如果停电,先找街道办事处还是直接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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