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棉纺东路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小区有一个名门汇健身房,我在该店办了一张8600元的健身卡,当时为了让我们办卡,给我们宣传的是该卡记名两人使用,并且等我家小孩1.5米以上,还可以带孩子游泳。之前因孩子身高不够,我们就没有去过。前几天第一次带孩子去游泳,却被告知,我们这个卡只是记名两人使用,不能带孩子。就找他们经理协调,经理却说,他们店员给我们作出的是虚假承诺,不代表他们健身房。又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在办卡的时候没有识别出他们店员给我们作出的承是虚假的,是我自己的错。隔天给我们回复又说是他们店员的口误。一直耍赖不解决。一、小区的业主都可以证明健身房在宣传的时候说过,可以带1.5米以上的孩子。二、店员是否是虚假的承诺是健身房内部管理的问题,该店员既然承认对外宣传的时候说过可以带1.5米以上的孩子,那他的行为就代表的是健身房,所作的宣传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健身房就应该按照承诺履行。现在健身房耍赖,以合同上没写可带小孩为由,拒不履行承诺。健身房对其提供的服务作虚假宣传是明显的欺诈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调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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