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城市广场4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购买,销售,出租,自住,不能迁户口,为什么不能办理暂住证??那买了这房子的人孩子都不能上学了?也不能在郑州居住了?出租房要求必要要去备案,必须登记,办理暂住证,这不是自相矛盾吗?甚至安置房都可以办理暂住证,小产权都可以办理暂住证,为什么我们购买的40年产权房子就不能办理暂住证了、那这样的房子既然这么没用,规划局就不应该批准建设!更不应该买卖,老百姓买了之后都是黑户了!那这样,只我们小区就有将近一千户的40年产权公寓,几千人入住,都不去办理暂住证,对于政府机关的排查工作也大大不利,希望这个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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