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设局的(所有)临时工,希望劳动局领导帮助我们一下,让我们有高温补助,河南省2017年明文规定高温补助6月到8月,可是提前正式工一月三百元补助,临时工什么也没有,向建设局反应了,就说发放清凉油什么的,河南省明文规定防暑降温物品不能代替高温津贴,希望劳动局领导帮帮我们,给我们发点高温补助。炎炎夏日,让我们心里临时工心里凉一些。(根据河南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环境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河南省执行标准是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
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的标准,则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部门发布的为准。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