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号十点多,在新圃南街三号楼三单元门口,因为一个垃圾桶,对面邻居害怕夏天生虫,不愿放在自己的窗户下面,他女儿就把垃圾桶放我家门口(这个垃圾桶本来就在垃圾道那边,改为用垃圾桶后也一直放在那,就是因为怕生虫,你可以找个安生点地儿,不耽误别人的地儿)我家因为家里人口多在小屋居住,不愿他们放在我家门口,发生了争吵,老大爷就自己把垃圾桶放在了他家车棚,(大爷本不事多)而他家东边小屋邻居不问事情原因,直接将垃圾桶拉到我家小屋前面,我给他解释不听,张嘴就骂人,忍无可忍我们两家就吵了起来,这时他们打了110和社区电话,110出警,说没啥大事慢慢商量就走了,没过几分钟社区果然来了5-6人,来了什么也不问,自己也不出示个证件,就跟我们吵吵,然后就拉着垃圾桶过来,矛盾升级,五六个人对着我一起要把垃圾桶放我家门口(为啥非要放我家?别人窗外不让放,就得放我家门口?)社区人员竟然跟我们推搡起垃圾筒来,还用脚踹,差点给孕妇推到(我妹刚刚怀孕),我们一直要求看他们的工作证,这时他们拒绝承认是社区工作人员,说自己是路过群众,但有一个穿粉红色上衣的男子,他自己主动说那几个女人和他是社区工作人员,结果社区工作人员没有达到目的,对我们是一阵热嘲冷笑,人身攻击,试问,你们是我们纳税人花钱请来的社区工作人员吗?难道谁给钱就为谁办事?谁有熟人就给谁办事?对方找你过来,你就为对方出头?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本来想着他们会说句公道话,没想到他们是来帮人家向我们出气的,我说的一切均有视频为证.
现在我要求把社区人员对我们道歉,社区领导对自己工作人员检查自省,素质不高的跟泼妇一样社区工作人员可以解聘了,省下我们的纳税人的钱吧。
补充内容 (2017-5-10 18:24):
社区人员来到现场时大概11点多点,怎么给你们传视频为证啊?
补充内容 (2017-5-11 23:54):
如有需要可以提供视频资料
补充内容 (2017-5-12 12:44):
为什么我发的图片不给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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