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我和老婆以老婆(胡换换 身份证412*******04151260 名字)在龙湖镇正商智慧城签订购房认购书并交纳定金一万元,售楼部销售顾问以首付款也可以分期为由诱导我们交定金,进行违规销售。回去后我们两口认为后续首付款尝还压力大,不想签购房合同要求退定金,和销售顾问协商,开发商不愿退我们定金一万元。其中认购书合同中有一条我也不认可,买受人采用按揭付款方式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贷款额到达出卖人指定帐户,两个人的辛苦打工钱不想就这样白白流失到开发商手里,所以想请领导帮助我们这无助的小两口要回定金一万元。谢谢 联系电话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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