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6日我局接到“心通桥”“关于农商银行对保安工作人员未执行法定休息权利”的批件后,我局立即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反映人是登封市保安服务公司派遣到登封农商银行各网点的保安,反映登封市农商银行未执行每月四天法定休息权利的规定,反映人要求登封农商银行严格遵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还他们法定休息日的权利。
二、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7年9月6日立即联系登封市农商银行有关责任人,了解相关情况,并让其对问题进行整改。
2017年9月7日登封市农商银行作出回复,承认其作为实际用人单位,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下一步将全面开展劳动用工专项自查活动,并与登封市保安服务公司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其保安工作人员享受合理的休息。
今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加大对登封市保安服务公司和登封市农商银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其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