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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建成区内的油烟排放违法行为变成了“真空地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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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22:54: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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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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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5 17:22

      荥阳市建成区内的油烟排放违法行为变成了“真空地带”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731日,公民通过心通桥网站向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举报巴郎子饭店超标排放油烟违法行为,荥阳市万山南路一家名为巴郎子的饭店(荥阳市地方税务局乔楼税务所南侧)主要经营烧烤等餐饮项目,每天中午到晚上使大量油烟超过排放标准排放,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3个月以上,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请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或者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职责予以处理。

201732日,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答复称:

http://xtq.zynews.cn/thread-1427261-1-1.html

关于万山南路(荥阳市地方税务局乔楼税务所南侧)巴郎子烧烤店超标排放油烟违法行为的举报转办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勘查,经勘查发现该店不存在露天烧烤行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是市政府下派给我单位的一项工作任务,我们的工作仅限于督促建成区内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露天烧烤是我单位工作职责;油烟治理工作不是我单位工作职责,我市尚未实行“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我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处罚权力。

   201736日,公民再次提出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纪检监察室应当尽快采取行动保障法律执行的建议,http://xtq.zynews.cn/thread-1427456-1-1.html

  201737日,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称: 以下是《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红线标注的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七款已明确了处罚的主体单位,目前荥阳市尚未实行集中行政处罚,因此应由环保部门负责处罚。

第五十八条 现有的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应当逐步改造,确保符合污染物排放要求。

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

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七)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

     2017511日,公民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反映给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不受理。

办理状态: 不受理

    举报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荥政(201623号文的规定,您反映的巴郎子饭店油烟问题,属于荥阳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建议您向荥阳市城管执法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为64652608 。  

2017512日,公民拨打64652608 向荥阳市城管执法局反映,接听电话的一位领导干部答复称,我们城管执法局只能对巴郎子饭店油烟问题进行口头劝说,不敢下达任何书面方式的通知和处罚决定书,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荥阳市城管执法局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我们如果对该饭店进行行政处罚,一旦被处罚当事人以城管执法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城管执法局必然败诉。公民建议城管执法局应当把这些顾虑报告给荥阳市人民政府,该领导干部答复称早就报告给荥阳市人民政府,但是市政府对此没有任何回应。

对于巴郎子饭店的违法排放油烟问题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之间发生了极大的争议。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认为目前荥阳市尚未实行集中行政处罚,因此应由环保部门负责处罚。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认为巴郎子饭店油烟问题,属于荥阳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这样的结果是荥阳市环保局和荥阳市城管执法局都拒绝对巴郎子饭店油烟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荥阳市建成区内的油烟排放违法行为变成了没有具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真空地带”,严重损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尊严。

  下面让我们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到底应当由那个部门进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行为,法律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荥政(201623号文就是《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涉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决定》,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监管部门: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由城管执法局监管,其他区域由环保局监管。

荥阳市人民政府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了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行为由城管执法局监管,其他区域由环保局监管。应当认为这个职责划分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授权规定的,荥阳市城管执法局不应当以《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拒绝执行荥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授权做出的决定。

郑州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所称的“较大的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因此根据宪法,郑州市的直接管理区域只有6个区和1个中牟县,荥阳市等县级市并不是郑州市的法定行政区域,郑州市和荥阳市的关系不是直接上下级,而是荥阳市由河南省直辖、郑州市代管。所以《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于6个区和中牟县具有绝对效力,但是对于荥阳市等县级市而言最多只有参考意义,荥阳市不是必须执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荥阳市人民政府有权根据荥阳市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监管部门。

因此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荥政〔201623号文件的要求,对荥阳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行为(例如巴郎子饭店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进行监管和行政处罚。

如果荥阳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缺乏对饮食业油烟的专业检测能力,应当委托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荥阳市环境监测机构到现场进行油烟采样分析。如果巴郎子饭店的油烟排放超过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 GB 18483-2001 ,荥阳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责令该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npc/xinwen/2015-08/31/content_1945589.htm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涉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决定

02Q/365665.jhtml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监管部门: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由城管执法局监管,其他区域由环保局监管。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

xxgk/gggs/2016/0315/970.html

     集中整治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建成区范围:东至织机路,西至s232省道,南至310国道,北至建设路。

四、《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flfg/2007-04/29/content_601241.htm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五、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

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fbz/200201/t20020101_67405.htm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 5-2000),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PB 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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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5-25 17:22: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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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5-17 22:26:50 |只看该作者
      三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复,心通桥管理员每天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呢?这个建议是给荥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请立即报送给市长王新亭或者常务副市长丁文霞,人民群众受到油烟超标排放的侵害已经很久了,行政机关荥阳市城管执法局不能继续玩忽职守、不作为!
      否则公民将以荥阳市城管执法局为被告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荥阳市城管执法局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月1日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到了今天已经超过两个月,行政机关荥阳市城管执法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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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6-12 16:45:27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进展了吗?我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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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5#
发表于 2017-6-13 17:54:55 |只看该作者

终于看到荥阳市城管局已经开始依法治理餐饮业油烟违法排放问题了。



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京城办开展餐饮业油烟集中治理
作者:荥阳网  |  发布时间: 2017-06-13 17:01    来源:      字号 大 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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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晚,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京城办开展餐饮业油烟集中治理行动,对市区康泰路、汜河路、站南路、万山南路沿线,汽车南站及堡王村、尚炉村周边等地的餐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及餐饮企业油烟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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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7点,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准时出发。排查整治中,发现汽车南站、塔山路北段部分夜市仍存在碳火烧烤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采取措施,将违法烧烤炉予以没收。在对沿街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部分摊点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没有按要求使用,执法人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据了解,当晚的集中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执法车8辆。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以宣传教育为主,对不听劝告的夜市摊贩的经营物品依法予以暂扣,并当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市区夜市摊点的巡查及管控,严防各种占道经营回潮现象,真正做到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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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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