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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豫英路路灯目前仍未移交给我局灯饰处管护,经12319核实,此段路灯原建议单位是市建委建设中心,(我市路灯采取“建管分离”的工作原则,建设单位统一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可向我局灯饰处移交,灯饰处在审核确认符合移交规定后为其办理移交手续。完成移交后的道路由市城管局灯饰处负责管理养护,未移交的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养护)。另据了解,目前市政府对长期未移交道路路灯项目高度重视,现由市建委牵头,施工单位、市城管局灯饰处、设计院、监理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正在对这些路灯项目进行梳理,并按照规定逐条进行处理,对问题进行解决,全力推进移交工作。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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