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呢? 荥阳市监察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指出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出的重大改革决定。而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是《条例》顺利实施的关键,必须加快推进,尤其是市县级的机构职责整合。各地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责。各地要结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明确原来保存在有关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的移交、整理、保存的方式及时间要求等,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要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明确要求2015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职责整合任务。2015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置、窗口建立、流程设置和衔接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 2016年12月底至今将近二年过去了,但是荥阳市直到现在都没有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没有按时移交荥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仍然在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由此可见基层政府有令不行现象是极其严重的。 希望荥阳市监察委员会立即对荥阳市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责令行政机关负责人公开向人民群众道歉,责令荥阳市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在7日之内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77号 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38&id=120495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 豫政办〔2015〕107号 2015/09-02/247252.html 四、时间要求 2015年9月底前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完成职责整合任务,2015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职责整合任务。2015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置、窗口建立、流程设置和衔接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不动产职责整合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省政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为副召集人,省编办、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二)强化监督指导。要采取跟踪指导、调研推动、重点督导等措施,强化分类指导和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各地要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和积极稳妥的方式,有序推进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三)稳定有序过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减少震动、工作不乱、业务不断、正常有序的要求,共同做好职责整合期间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日常工作,确保登记发证工作连续、稳定。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规定,及时将本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登记地点、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登记要求向社会公布,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答疑解惑,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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