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们: 我们是华强城市广场天颂楼盘的业主,楼盘开发商为:郑州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9月份我们上千名业主购买的华强城市广场天颂的房子,当时华强宣传是高端140米副地标公寓,紧邻东风路,五星级标准。房子交房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2月15日。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购房合同,现列举华强开发商存在以下不合规定的行为: 1、售楼时宣传册虚假宣传,说拥有“居家的全部功能”(详见附件四、第13页),并且按照“公寓”的名义销售,维权的时候却说这栋楼的定位是“办公”; 2、每层楼的公共走道墙壁没贴瓷砖(华强一期二期的合同与天颂的相关条款一模一样,都有瓷砖,而天颂不贴瓷砖,经过三次维权仍明确表示不可能贴瓷砖); 3、不知道有没有竣工备案表,是否具备交房标准,请政府核实; 4、一直没有给业主开购房发票; 5、交房流程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业主交房必须先交一年的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不让验房; 6、强制交房(寄给业主的交房通知书上说,集中交房期限届满后,不论业主是否办理交付手续,均视为已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