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您提出的监督建议表示感谢。
关于您反映的市司法局中存在“机构名称、机构设置表述不规范”,“单位职责表述不准确、漏项”等问题,对您提出的表述不规范、不准确的部分,我们虚心接受批评、建议,市司法局经审核,及时对“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进行了修正,2019年4月份通过其他平台对您已进行过回复,现通过此平台再次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系我局于2018年年末制作,当时市政府法制办尚未与市司法局合并,到2019年4月在您反映2019年预算公开中存在的单位职责漏项问题时,因机构改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留在市政府办公室,没有列入市司法局,故不在市司法局公开范围,此项非漏项,特作说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您反映的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内容表述用语不严谨及个别出现错误的现象,我局前期存在公示前把关不细不严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做了检讨反思,司法局将以此为诫强化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荥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2019年4月6日施行,我局按照“三定”方案及结合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我局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及时进行了修正,并予以了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