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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湖畔玫瑰苑房子裂缝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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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1-20 19:23: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9-12-17 09:13

我于2017年购买的浩创天鹅湖畔玫瑰苑小区的房子,2019年9月份缴纳物业费和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后,才签收的房子。n在交房之后,发现入户门后有一张房屋空置巡查表,上面清晰的写到,2019年5月28日巡查人发现南次卧顶上掉白。当时没有在意掉白的原因。n在2019年10月份开始发现,我的房屋客厅、餐厅、厨房、3个卧室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现象,有个别房屋漏水现象非常严重,这样的情况,使我对该房屋质量非常担忧,害怕房屋出现质量隐患,影响使用寿命。n经过和浩创物业沟通,反馈给工程方,他们给出的结论是:不是工程质量问题。现在物业和工程上互相推诿扯皮,作为一个浩创地产的消费者,花费一百多万购买来的是一个不合格的商品,是一个让消费者胆战心惊的商品,是一个残次品。这样的情况难道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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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11-25 09:31: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我局已收悉,现已将恁反映的问题转达相关科室进行处理!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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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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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12-2 14:44: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问题后,我局监督站立即联系反映人本人及该小区建设单位负责人。经调查,反映人为天鹅湖畔玫瑰苑6号楼1单元102户业主,其投诉问题为:客厅、餐厅、厨房、卧室顶板渗水。针对业主投诉的问题,现正在组织人员维修处理中。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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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12-3 15:44:56 |只看该作者
请质监站的领导给一个答复:贯穿性裂缝的修补方法是不是用透明状的防水胶填充一下裂缝就可以了?n透明防水胶能起到修复贯穿性裂缝的质量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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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12-13 16:31:4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业主对建设单位实施的顶板裂纹维修方案存在疑问,我单位已督促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出具维修方案,并及时维修。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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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1-3 15:12:05 |只看该作者
2019年12月27日,由新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石科长(13*******17)带领工作人员到我的房子(天鹅湖畔61102),现场查看我所反映的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经过和石科长的认真核实,现场抽查出来的情况是:102户客厅、餐厅、厨房、南侧卧室顶部裂纹。建设单位负责人(秦涛)和我共同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记录表上签了字,建设单位承诺在7天内出具由设计部门签字盖章认可的两种以上维修方案。截止写评论之前(2020年1月3日15点),仍未收到建设单位承诺的设计维修方案。。。我所提出的几项问题也没有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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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1-15 08:24: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接到案件后,我单位积极联系投诉人及该小区建设单位负责人,此案件属于重复投诉。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根据《郑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此投诉处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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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0-1-15 20:35:45 |只看该作者
2020年1月15日,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回复的信息“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根据《郑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此投诉处理终结。”这样的回复太过于片面,不是客观事实。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结束司法程序,我于2020年1月3日提出的“1、要求开发商提供所有施工记录、单项验收合格证明。2、经过设计部门签字盖章认可的两种以上维修方案。3、房屋大面积贯穿性裂缝定义为何种性质?4、大面积的漏水是否影响房屋主体质量及其使用安全?”这4条业主主要意见表述,作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监督部门新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于投诉处理过程没有任何的表述,而仅仅以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草草终结处理。我要求新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于我提出的4条主要意见表述给予客观公正的答复。n根据《郑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有关质量责任单位应确定质量投诉责任人,核实投诉情况,及时与投诉人协商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限期查明原因,认真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投诉人和有关质量责任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新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没有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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