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于2019年年底强占商城路凤台路东北角滨河绿苑小区门面房前空地修建私人收费停车场。该出土地为滨河绿园小区全体业主以及市政共同所有,但是该伙人出具证明上写该处为无主土地,批准其修建私人停车场,收费标准为一辆车一天15元。该处土地处于郑州市III类收费地段,且不属于私人所有,为滨河绿苑小区全体业主集体所有,一部分划归市政管辖,即使收费也应按III地区白天2元晚上免费的标准收费。该停车场修建时无公示,手续不全。在业主前去和其理论时动手打人,还称其背景很深,你们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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