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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锣湾北刘庄新村物业私自出租公共用地钱款私自占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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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8-19 10:4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管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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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6小时:44分钟

物管科的领导你好,我们小区是航海路众城街附近的金锣湾南北刘庄新村安置区,目前因为村里干部作风问题被罢免,暂无新任队长管理事务,小区内艺城物业于8月15号和16号将小区外围门面房前空地出租给对面蓝精灵培训学校作为表演宣传使用,因噪音扰民群众自发上前询问,说是一个姓翟的经理让他们在此演出,并收取他们近万元的场地使用费,并签有纸质协议。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将公共区域出租非法获取利益,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部门给予严查,并把物业的不当得利还给村民。

此信息来自: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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