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课后服务时间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和下午放学后。下午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秋冬季不超过17:30、春夏季不超过18:00。课后服务实行免费制度。我市将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对承担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相关经费正在审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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