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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高龄补贴变通执行(下派单位:巩义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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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7-28 10:26: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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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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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8小时:43分钟

国家对70岁以上老人给予高龄补贴,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体现了我党为民谋福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提升了人们的幸福感,但只从实行高龄补贴政策以来,巩义市就没有完全执行这一为民惠民的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曲意变通执行,使得这一政策的惠民性大打折扣,经多方问询巩义市执行的是在国家基础养老金65元的基础上相应补齐高龄补贴,比如8089岁老人国家高龄补贴100元,巩义市执行6535,实际补贴35元,请问政策是这样的吗?65元的基础养老金是年满60岁的居民全都享受的普惠性养老金,高龄补贴是针对7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特殊补贴,怎么能混为一谈,这不是纯粹糊弄老百姓吗?这样的政府连高龄老人的补贴都敢克扣挪用,怎么能够获得老百姓的拥戴和热爱。迫切希望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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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2-30 11:47:00 |只看该作者
我市高龄补贴分为两部分发放,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我中心居保科发放,未参加居保的由市民政局发放。关于居民的高龄补贴,由于城乡居民高龄补贴起步较早,在2010年建立制度初期,对70岁,80岁,90岁100岁人员进行补贴,《巩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制度》(巩民〔2014〕41)号文发布后,我中心执行新标准,将之前的70岁25元,80岁75元,90岁150元,100岁250元提高至80岁100元,90岁200元,100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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