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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违法行为举报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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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8:48: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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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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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违法行为举报书
郑州市民政局: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8月15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依照《地名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标准地名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书写,并以汉语普通话为标准读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告、文件应当使用标准地名。
荥阳市民政局在郑州市政务公开网发布的荥阳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11月特困人员供养名单公示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7JBB/4446213.jhtml
金寨回族乡,错误记录为金寨乡。
乔楼镇,错误记录为乔楼乡。
广武镇,错误记录为广武乡。
环翠峪风景名胜区属于荥阳市刘河镇的行政区域组成部分,但是被单独列出。
荥阳市民政局已经构成“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违法行为,郑州市民政局应当依据《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责令其24小时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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