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否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7月,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指出,要强化政法系统执法监督,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 当前,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具有滞后性、被动性和局限性,大多数的问题都是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通过查看案件卷宗时发现的。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后,检察官在参加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过程中,能够从批捕、起诉角度对案件的侦查方向和证据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将审查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促使侦查人员及时收集客观证据、关键定案证据,并能够针对办案人员在刑事执法办案中证据的收集、保管、移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建议,以确保达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确立的重点工作,是检警协作的创新举措,是形成打击合力、统一刑事司法理念、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的有效平台,对提升政法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标志着侦查监督工作由事后、静态监督转变为同步、动态监督,进一步引导规范侦查工作的同时,对于提升公安机关侦查水平、提升检察机关监督能力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请问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荥阳市公安局检察室成立了吗?应当主动公开派驻检察机构的职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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