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 荥阳市公安局: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指出,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安执法工作全过程,在执法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在做好公安机关内部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公安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科学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执法部门警种作为本系统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执法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本部门警种普法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各部门警种以及所属公安机关宣传机构做好对外普法宣传工作。法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警种做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环节宣讲法律,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相关法律文书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各部门警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民警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案例指导工作,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在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解决问题和办理处置案事件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案事件,要及时组织执法民警、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法治精神。 近年来,本人通过网络以匿名方式控告或者检举了部分单位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却屡次遭到部分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警告式约谈,对我进行讽刺、挖苦、斥责、威胁、恐吓,甚至扬言“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你在网上发了什么内容,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至于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他人(包括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精准掌握的,这就是本人一直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请荥阳市公安局让我能够学习下列法律知识: 1、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大量此类案件中,违法犯罪行为人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常用手段包括哪些呢? 2、人民群众在行使宪法赋予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时,除了使用虚拟姓名、虚拟电话号码之外,还应当采取哪些自我保护措施才能真正保障个人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呢? 3、如果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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