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新郑段进行拓宽,涉及到周边房屋的拆迁问题。龙湖镇政府无视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没有公示相关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同居民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对于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屋,强行停水停电,蓄意强行拆除。
相关工作人员甚至声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在龙湖镇不管用,就按照他们口头说的标准进行拆迁,态度极为蛮横。
依法治国已经写进了宪法,政府依法行政难道在我们这只是一句口号??!!请法制办关注此事,给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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