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金水区农科路鑫苑世家小区一名二手房业主,2016年我爱人从中科院取得博士学位后,为支持家乡建设,放弃高薪、出国机会,回到河南发展。当时郑州房价暴涨,为了解决孩子将来上学问题,举全家两代3个家庭的积蓄并贷款购买了鑫苑世家一套小户型二手房,因为当时去物业了解孩子能就近上农科路小学,时至今日,孩子面临升学,我们得知,该小区所有一手业主的孩子才能上农科路小学,二手房业主家的孩子只能去所谓“相对就近”的黄河路小学上学!这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真是闻所未闻,令人震惊!将小区业主分为“一手”和“二手”,进行区别对待,据我所知,国家和政府没有赋予教体局、学校以及物业公司这样区别对待的权利,于法、于规、于制度、于情理,此种做法都是不恰当的,违反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更何况对于工薪家庭,接送孩子上学本就是一件大难事,现在孩子被分到那么远的学校上学,家中老人年事已高,又没有直达的公交车,这种做法已经违背了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文件精神,这是逼着父母其中一人辞职在家带孩子。不是因为农科路小学是热门学校,我们家长才那么热衷,只是因为它就是相对就近,文化路一小是就近入学,农科路小学已然是相对就近,黄河路小学就是完全背离了相对就近这一原则。如果有关部门认为我的想法是片面的、不合情理的,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是对的,能给我一个明确的法规条款来证明,不要用含糊的措辞来搪塞、敷衍,我虚心接受;如果这种做法是欠妥的,那就恳请有关部门能够切实解决群众孩子上学难的问题,我们享受的高等教育不会浪费、让年轻人一代腾出精力为我们河南建设添砖加瓦,也让鑫苑世家所有的二手房业主不再“低人一等”,孩子也不再“低人一等”,享受到公平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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