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人民群众丧失安全感幸福感 荥阳市公安局: 中原西路(荥阳市域内)长期存在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多台机动车辆长期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作为私人停车场,(例如中原西路、塔山路口西南侧的非机动车道长期停放一辆大型车辆,号牌为豫A1980L),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 2、大量机动车非法在中原西路(楚庄---塔山路)的非机动车道行驶,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其严重的威胁。 对于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及其人民警察长期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荥阳市纪委监察委派驻荥阳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荥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对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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