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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路宏都花园违章建筑,暴雨过后岌岌可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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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3:21: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21-10-18 15:22

经三路东风路宏都花园,西门进门路北侧一排物业好多年前搭建的板房违建,多年未拆,这次暴雨时空调外机全部掉落,差点砸到行人,违建板房搭建在所有人员必经之路,多年未拆,而且里面住人!暴雨侵泡之后摇摇欲坠,对群众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电线私接乱搭!又有非常大的火灾隐患!希望相关部门抓紧拆除!消除隐患!时间越拖越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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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8-20 10:37:33 |只看该作者
反映已收到,我们会尽快调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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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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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8-25 10:38:06 |只看该作者
麻烦问一下调查情况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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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8-26 20:08:14 |只看该作者
依然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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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9-6 15:08:06 |只看该作者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执法队员前去现场查看情况,查看现场后,现在这排板房属于小区公共用房,执法队员已经要求物业提供相关手续,后续中队会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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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9-8 10:44:56 |只看该作者
感谢来调查,甚感欣慰!表达一下个人观点:第一,那个签字是物业自己找的几个租房户签的字,所谓的公共用房,也只是物业在那里办公,节省开支,不想搬走罢了,物业办公地点是不是应该物业自己解决呢?小区业主并没有因为这个违建得到任何实惠,如果是公共用房是不是所有业主都有权利来处置这个违建呢?小区几百户居民大家有个微信群,都同意拆了!第二,安全问题,想必到现场之后也看到了,这个板房年代久远,电线全都是私接乱搭的,肯定有火灾隐患,再经历了多次大水浸泡,肉眼都能看到板房根本就没有地基,泡水之后到处都是裂痕!而且该违建就在小区必经之路,所有人员都会从那里路过,如果发生危险,直接危及到群众安全!近年来新闻报道常有房屋坍塌事件,一年前山西临汾违建坍塌29人遇难,7月12日,吴江区违建坍塌17人遇难!种种事件耳边回响!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第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就是违建,责令拆除,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就是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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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9-22 14:45:44 |只看该作者
执法队员前去现场查看情况,查看现场后,执法队员已开展取证调查,对物业管理方做了询问笔录,因物业方不是建设人,执法中队会继续寻找建设方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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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1-9-22 17:56:10 |只看该作者
感谢来调查取证,作为小区业主向执法人员道一声辛苦了!再次表达一下个人想法:建设方物业最清楚,因为房子是物业从建设方接手而来,这件事不应该让执法人员去辛苦去寻找建设方要手续,因为现在物业在使用违建板房他们就有义务拿出相应的手续证明,咱们执法人员给他们下达一个限期提醒,没有手续,就是违建!限期拿出证明,没有证明就是违建,限期拆除!还请执法人员考虑参考,再次向执法人员道声辛苦!相信执法机关一定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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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1-11-2 10:55:03 |只看该作者
还有然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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