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规划,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限时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严禁使用高耗能灯具,积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的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改善照明效果,并可以采取精确等量分时照明等节能措施。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实事求是答复下列问题: 1、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是否依据城市照明规划,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限时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2、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3、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为什么不向社会公开? 4、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严禁使用高耗能灯具,积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的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 5、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是否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改善照明效果,并采取精确等量分时照明等节能措施? 6、塔山路(中原西路以北)的城市照明设施已经不能正常运行,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为什么视而不见、不予修复? 7、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为什么拒不责令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建立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管理系统,自动定时开闭城市照明设施并自动报告故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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