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公仆公然欺骗愚弄人民群众 荥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安龙同志: 陇海西路、塔山路交叉口东南角,道路上已经明确施划了机动车右转道、非机动车右转道,但是很多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走捷径,直接从机动车道跨越到非机动车道右转弯,地面上明显的痕迹可以证明此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有普遍性、长期性、顽固性、严重性,对于非机动驾驶人、行人的安全构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及其人民警察长期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0月11日,荥阳市公安局通过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答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调取荥阳市陇海西路与塔山路交叉口南口监控视频,发现有部分右转车辆在右转加直行车道越过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右转驶入陇海西路现象。针对此现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已增派一组警力加强此路段的巡逻,并将情况汇报至大队,采取对(荥阳市陇海西路、塔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安装护栏,预防机动车再从右转车道跨越到非机动车道右转驶入陇海西路,引导机动车按车道行驶。 2021年12月18日下午,本人进行现场勘查可知,荥阳市陇海西路、塔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没有任何护栏,这种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部门主要为荥阳市公安局市长信箱经办机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荥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安龙同志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荥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立即对公安机关市长信箱经办机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进行全面整顿,目前这些工作人员完全不懂如何做群众工作,以“作风漂浮、表面文章、打太极、冷硬横推、盛气凌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为能事,非要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硬生生推到纪委监委或其他部门,不但不能化解任何矛盾纠纷,反而严重损害党和政府以及人民警察形象、制造出更多的矛盾纠纷。 2、荥阳市公安局党委应当责成荥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立即选派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全面充实到公安机关市长信箱经办机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替换那些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失职失责人员。 3、荥阳市公安局党委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党组织书记、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等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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