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一号B区原规划地下无储藏室,交房六年后开发商在未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且无任何报批报建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改变规划将地下空间分割搭建储藏室进行销售,业主先后投诉至住建部门、规划部门、房管部门、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均回复:不归自己主管,建议向其他部门反映。目前疫情期间违建仍在继续。
二、长江一号ABK区机动车出口(长江路高云路交叉口西南角):高压线下,毁坏市政绿化,搭建彩板房作为菜市场和商铺出租盈利,美其名曰“便民服务中心”,小区距离高寨蔬菜批发市场仅200米,配套商铺过半空置,且小区周边便利店和生鲜店20多家,还需要便民吗?万一高压线掉落至彩板房引发火灾及人员伤亡责任谁来承担?“便民”就可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2022年1月20日凌晨两点半长江一号A区地下储藏室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浓烟滚滚,物业瞒报,希望政府及时介入并核实小区违建手续及消防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综上,请政府责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商:1、公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改变原规划的文件资料和储藏室的报批报建手续;2、公示高压线下毁坏绿化带,搭建彩板房“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合法手续? 3、如开发商不能提供1和2的合法手续,请上级政府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施工,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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