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需要讨论几年呢 荥阳市司法局: 群众要求荥阳市司法局应当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立即发布书面文件,明确乡镇(街道)司法所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法治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从事行政执法等法律事务的工作经历。 三、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发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过错的,应当立即提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改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日内拒不改正的,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及时呈报荥阳市司法局依法处理。 荥阳市司法局答复称:首先感谢热心群众对我市司法行政监督机关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司法局非常重视,并将认真研究讨论。 该答复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具体情况如下: 一、司法所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是河南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而不仅仅是我个人的主观意愿 2021年6月,河南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服务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 其中要求司法所在“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协调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具体承担或协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参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清理工作。协助办理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梳理执法权责事项,辅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法定执法职责,协调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行为。负责做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提供一份法治报告,深入分析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风险问题及对策建议,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郑州市司法局已将上述文件转发至各区县(市)司法局,并要求各区县(市)司法局要结合工作职能和本地实际情况,全力抓好上述文件的贯彻落实。 二、对于上级司法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荥阳市司法局拒不贯彻落实,居然以所谓“认真研究讨论”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借口,你们还需要讨论几年呢? 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服务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 司法所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部署,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豫司文〔2019〕96号)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通知》(豫司文〔2019〕76号)要求,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推进新时代法治河南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现就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二)突出基层依法治理,助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1.深化基层治理模式。紧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三大主题,强化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实践。积极参与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配合党委政府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指导法律顾问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委会决策把好法律关。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2.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协调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具体承担或协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参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清理工作。协助办理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梳理执法权责事项,辅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法定执法职责,协调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行为。负责做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每半年至少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提供一份法治报告,深入分析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风险问题及对策建议,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3.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措施,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基层政府履行衔接安置责任,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开展“雨霁”志愿者帮扶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救助和教育帮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依法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把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人员信息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基层政法部门。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根据社区矫正机构委托,依法依规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对涉及“三农”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防范力度,维护农村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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