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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一小区的违章建筑,迟迟不解决,影响我的生活(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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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3-18 15:47: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21-4-21 16:47

关于金水区违建处理的实名举报

尊敬的相关部门和领导:
我的房子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66号鸿园梧桐苑,去年收房的时候发现一楼带花园的业主已经装修完成入住了,我发现她花园东边挨着围墙的地方建了一间房,还有楼梯可以上到二楼平台,一楼男主人说他们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她建的房刚好对着我家卫生间,那我们的隐私和安全怎么保证啊?
从她家建的平台上可以直接跳进我家的卫生间里边!
在私搭乱建的平台上又在建观景平台,我给物业打电话,让物业核实。
物业公司协调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10月24日现场查看情况:
2020年10月27日上午11:39分执法大队到一楼业主家现场执法,说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查看过,回去立案处理,后期进展会通知。
既然社区的工作人员来过了,执法部门的人员也来过了,就等相关部门的处理吧。过了几个月,一直没有动静,我又去问物业公司,又发了相关部门执法的照片:
时间显示为2021年1月26日,距上次2020年10月27日现场执法过去了3个月,整整90天。
经过几次正在用卫生间时的尴尬,现在每次走卫生间时,总感觉窗外有人偷窥,恐惧担惊受怕。本来十分期待的美好幸福生活被打破,待在自己家里感受不到一点的安全感。
相关部门于2021年3月5日,又一次到一楼执法,距第一次2020年10月27日现场执法过去了4个月零10天,整整130天。
第二天,物业工作人员说,一楼业主要和我见面谈,执法部门的人给一楼业主说,让她和我商量,我有点懵了,这事是用来给我商量么?执法部门能允许商量么?法律是用来商量的吗?
现在是法制社会,文明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如果是违章建筑,它挑战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挑战的是守法公民的底线,挑战的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怎么能允许一户业主为了一己私利,影响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呢?我是二楼,我是受害最严重的业主之一,就算我不去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就不处理了吗?
小区的几条条幅,条条入人心;而在我看来,倒是有点“讽刺 扎眼”。
现在已经是2021年3月17日了,距第一次2020年10月27日现场执法过去快5个月了,140天。目前还没有任何结果,我不知道该怎样维护我的安全和隐私了,没办法我只能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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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3-22 08:21: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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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3-3 21:36: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家在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鸿园梧桐苑小区33号楼。我是2楼,我家正下方1楼邻居在院子里违章建了一间房,还有楼梯直接能上去,正对着我两个卫生间,对我的安全和隐私构成严重威胁。我从前年开始投诉,到去年3月份通过媒体报道后,执法局才立案。7月份执法局告诉我们,已经给一楼下达通知书,说让我们等半年。现在大半年过去了,违章建筑还在。处理违建到底是什么样的执法程序?相关部门有没有不作为?违建方是不是有后台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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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4-13 16:50:32 |只看该作者
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到达鸿园梧桐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遇到投诉人及河南商报记者,在社区、物业及记者的共同见证下,当场对投诉人进行了询问笔录调查,并进入投诉人家中了解违建举报情况。由于被投诉人家中无人,经物业工作人员微信语音联系到33号楼1单元1层1的业主王丽娜,她表示平时工作繁忙,周末可以约时间配合执法。
我单位执法人员2021年3月27日,前往梧桐苑33号楼1单元1层1查看,敲门无人应答。由物业管家电话联系王丽娜本人,王丽娜表示3月30日下午在家。但3月29日又通过物业管家转达3月30日无法见面,推迟到4月3日下午。并附件3.4.5.6。
我单位执法人员2021年3月30日,再次前往梧桐苑33号楼1单元1层1查看,敲门无人应答。通过物业管家电话联系王丽娜,王丽娜表示4月1日晚6点可以见面。并附件7.8。
我单位执法人员2021年4月1日上午到梧桐苑33号楼1单元2层2家中和梧桐苑33号楼1单元1层2院内查看并通过1单元2层2家中窗户拍摄梧桐苑33号楼1单元1层1东侧建筑物,并附件9.10。
2021年4月1日晚6点再次到达鸿园梧桐苑物业服务中心会议室,与王丽娜见面,并做调查询问笔录,但王丽娜以要先由法务看过为由拒绝签字,并表示家中有客人不方便入户勘验。王丽娜表示4月2日下午可以入户勘验。并附件11.12.13。
2021年4月2日下午,执法人员进入王丽娜家中进行勘验调查,制作勘验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王丽娜本人不在家,王丽娜的朋友在现场,但拒绝签字。并附件14.15.16。
2021年4月3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王丽娜本人,并告知其勘验笔录具体内容,确认勘验无误。
2021年4月6日,兴达路中队执法人员到达金水区执法局办公室,开具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水分局的协查函。并附件17。
2021年4月7日,兴达路中队执法人员到达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水分局,收到回复。并附件18。
在对案件各类文书的整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询问笔录中,物业管家与业主关于违法建设的起建时间及建成时间不一致。2021年4月9日,执法人员微信语音联系到物业管家,她同事接到电话表示物业管家本人因私事请假三天。2021年4月12日,执法人员到达梧桐苑物业服务中心找到物业管家,对违建时间进行再次确认,物业管家提供了相关的资料佐证。后又电话联系王丽娜,她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沟通。
2021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电话联系王丽娜,经过反复确认,最终王丽娜确定违法建设的建设时间与建成时间,与物业管家所述时间一致。
我们下一步将尽快整理视频,制作拍摄说明,刻录成盘,整理好所有文书资料,尽早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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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3-24 08:33: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鸿园梧桐苑33号楼。物业工作人员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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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3-23 23:23: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鸿园梧桐苑物业电话号码:0371 55335253,楼栋管家 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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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3-23 10:52:43 |只看该作者
我局于2021年3月23日指派兴达路执法中队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社区与物业部门的联合协助调查,梧桐苑小区有大量楼栋别墅,无法确定投诉人具体投诉位置地点,请投诉人提供详细投诉地点门牌号,方便执法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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