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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封大道拆迁区域商业安置问题(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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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3-17 13:13: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登封市嵩阳办事处

工作时间

4648小时:0分钟

      您好,我叫袁振平,是登封大道拆迁区域商业安置户,于2020年10月20日,经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为我办理商业安置户相关结算手续,具体商铺位置在,南环一路与学前路交叉口东南角顾家家具1号楼202—2号房,面积23.44平方米,并发有登封大道商业房屋安置钥匙领取通知书。
      该房屋被置业公司统一租出,但是租金却没给我。置业办说是嵩阳办有交代,我去找嵩阳办讨说法,答复是原有安置手续作废。另在南环二路大商安置。至今长达两年多,我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我想问问,作为政府出具的,白纸黑字红印手续为何又出尔反尔?声称作废。到底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试问政府公信何在?公理何在?我的产权房却被置业公司强行霸占出租多年,牟取非法利益,已经购成非法占有私人财产罪,我要求返还历年来的租金,维护我合法权益,并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反映人:袁振平
电话: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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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3-20 09:03:25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所反映的置业公司至今未支付租金问题, 由于您不同意按安置结算手续上规定的到一楼大商选择相应安置房位置,且相应的托管手续未办理,所以置业公司无法支付信访人相关租金,待安置房位置确定及相关手续办理后,由置业公司根据托管安置房实际租赁情况支付相应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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