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税务局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近年来,荥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目前五险二金(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仅缴纳至2022年2月份,欠费达到2个月,严重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某些超级实权机构(荥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勒令连续长期加班,周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几乎完全取消,还要被指令到各个“无主管楼院”疫情防控检查站进行24小时执勤,基本饮食、休息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正所谓“风餐露宿”,劳动者的健康权利受到了严重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因劳累过度而病倒住院,应当依法申请认定为工伤,但是工伤保险已经停止运行了,即使认定为工伤也不能及时获得给付。如果工作人员迫于无奈而放弃申请工伤保险的权利,也就是说“被迫自认倒霉”,按照一般疾病类型办理住院手续,还得由自己筹款全额支付各项医疗费用,因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已经停止运行,不可能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基金中得到及时给付。这样的恶果是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道义伦理的两难悖论,一方面是各级领导干部时时刻刻要求“疫情第一,大家不要有情绪,克服一切困难”,另一方面则是“如果工作人员倒下了,谁能够来解决这些人的实际困难呢”。 国家税务总局荥阳市税务局作为负责荥阳市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职责,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作为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依纪依法对国家税务总局荥阳市税务局不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二、责成国家税务总局荥阳市税务局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职责,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如果基层存在阻碍干扰社会保险费行政执法的较大阻力,导致荥阳市税务局难以有效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的,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应当直接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