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撤除全市的社区疫情防控卡点,欢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返回所在单位 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与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最大程度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处置方案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综合评估事件严重程度,根据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最大程度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以居民小区、社区、街道、行政区等为防控单元,划分区域风险等级,依法分级采取防控措施。区域风险等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022年4月1日,荥阳市启动了社区管理应急措施,所有社区(村)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出入口设置24小时疫情防控卡点,由成千上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很多并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全面接管300多个楼院卡点,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守,负责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经过2个多月的持续奋战,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应急处置措施并未进行任何调整。 一、在“三区”管控应当全部解除的情况下,荥阳全域的所有社区(包括行政村)仍然继续实行防范区管理模式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的规定,各地在未发生本土疫情时,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尽早将社区(包括行政村)精准划分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范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措施。防范区的解除标准为县(区)内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规定,防范区的管理: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实施网格化管控,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置24小时疫情防控服务点,由物业和“五包一”队伍落实出入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并查验出入凭证。各类学校和校外辅导机构(包括托幼机构)等暂停线下教学,推行线上教学、办公。暂停饭店等餐饮场所堂食。 目前荥阳市的封控区、管控区早已全部解封解控,防范区完全符合解除标准,但是所有社区(村)仍然继续实行防范区管理模式,继续设置24小时疫情防控卡点,由成千上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出入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等管控措施。 二、整改意见 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的规定,立即撤除全市社区(村)的300多个疫情防控卡点。在未发生本土(荥阳市域内)疫情的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人员不得随意对全市社区(村)实施防范区管理措施。 (二)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关于通报表彰社区(村)疫情防控卡点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向参与300多个疫情防控卡点工作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欢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返回所在单位。 希望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以赴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全面提高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投资兴业的信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索河街道办事处、京城路街道办事处、豫龙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在城市社区小区网格内配备楼栋长和单元长,推动基层治理力量向网格、楼栋、单元延伸。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每个社区(村)成立以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民警(辅警)、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工作专班,每个网格设立网格长,配备基层民警、社区(乡村)医生。网格长一般由“两委”成员兼任,城市社区的每个楼栋、单元要按照组织推荐、居民推选或个人自荐的方式确定1名楼栋长、单元长。楼栋长、单元长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退转军人、在职党员、志愿者等有热情、有意愿、有能力的居民担任,并报社区党组织备案。各社区(村)党组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志愿服务网站、居民微信群、张贴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面向本社区(村)辖区内的居民广泛招募志愿者,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