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计均由规划、建设部门聘请专门的道路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论证,并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设计,并由专业公司设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等文件指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条件、交通环境、道路使用者的需求及交通管理的需要进行设置。由于道路等级及实际情况,交通设施依据道路的等级及具体情况设计,不可能每一条道路的交通设施都一模一样,也不符合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目的。通过近年来观察及结合交通安全分析,现仍符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需求。
为规范行政执法理顺管理,荥阳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于2019年前,将原由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负责的机动车停车管理职能移交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同时一并移交道路内停车泊位规划、施划、建设、管理等职能。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专门设立停管中心,对我市机动车停泊进行管理。由于职能移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无权对市城管局施划的停车泊位进行验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