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11-238-K02-02地块建设500千伏变电站的规划
反对理由:
1、舍“绿水青山”,逆环保而行,浪费城市绿地资源。规划用地里大部分是公园绿地和水域,毁坏了绿地,污染了水域,破坏了郑州的园林资源,浪费了郑州的人力和物力。不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拆除了老百姓的“绿水青山”。
2、危害周边居民的健康生活。变电站所建位置在碧桂园西湖七号院旁边,仅一路之隔,辐射大,噪音大,影响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附近公园游玩的市民也会避而远之,有心理恐惧,降低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3、逆民意而行,规划强硬不合理。在小区旁建变电站,本身就不合理,更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考证,不得民心,影响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影响
4、我们购房时没有该不利因素的公示,我们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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