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路法律服务所的住所到底在哪里? 荥阳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违反规定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干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网站公开的信息,荥阳市京城路法律服务所的住所为荥阳市国泰路15号,实际办公场所是荥泽大道中段、荥阳市人民法院西侧,荥阳市司法局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荥阳市司法局是否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 2、荥阳市司法局京城路司法所是否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 3、荥阳市司法局是否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 4、荥阳市京城路法律服务所变更住所(荥阳市国泰路15号变更为荥泽大道中段),是否经过荥阳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后报郑州市司法局批准? 5、荥阳市京城路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业务培训、投诉查处、人员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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