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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郑州市司法局
处理时间
2023-1-19 17:10
律师事务所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郑州市司法局:
司法部网站公布的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住所为荥阳市康泰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东北侧荥正佳苑小区3号楼,但是该所网站公开的住所地址为“河南省荥阳市豪布斯卡A座七楼”,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从事或者纵容、放任本所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郑州市司法局应当给予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六个月的处罚,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河南省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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