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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永远也不可能获得殊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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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18:46: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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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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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小时:22分钟


    如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永远也不可能获得殊荣

荥阳市人民政府:

在荥阳全市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紧要关头,荥阳市域内出现极其严重的违法行径,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群众利益。

一、存在问题

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荥阳市乔楼镇陈寨村民委员会西南约255米处,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1、肆意破坏铁路安全设施

高速铁路157与158号桥桩之间的安全防护网被人为彻底剪断,铁路下方成了机动车停放场地。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非法设置废品收购场所

   有人在紧邻铁路的南侧非法建房、设立废品收购场所,地面上堆积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纸箱、塑料等),严重威胁高速铁路的运输安全。

3、非法饲养烈性犬只、放任犬只恣意追逐攻击人民群众

废品收购场所的经营者为了一己私利,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视为废纸,擅自饲养多条烈性犬只,没有任何绳索约束,放任犬只恣意追逐攻击人民群众。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应当责令荥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乔楼镇人民政府立即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一)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废品收购场所,由荥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荥阳市公安局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由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逾期仍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的,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四)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修复被剪断的铁路安全防护网,并向铁路运输企业赔偿损失。

(五)责令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和荥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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