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3情况说明2023年4月3日早上6:40左右,我父亲董旭文,(身份证号412*******08103514)骑电动车沿交通路由北向南方行驶至交通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北100米时,遇道路窨井盖冒废油污水、湿滑路面时摔倒,(电动车前轮胎粘一层厚黑废油)当场造成右髋部骨折,右下肢疼痛,活动受限,呼吸急促,伴出血,面色苍白和多处损伤,经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20救护车拉致医院抢救1个多小时无效身亡,顿时全家陷入极度的悲痛,父亲的突然去逝给我们全家造成了重大的精神损失。
当天事故现场,在我父亲出事前后就有许多经由此处的市民摔倒,(据路前门面店和环卫工人证实约有10几起,也有交警三支队调取的摄像为证)。我父亲报警人是事故地点附近商户五彩复印店老板报110和120的。当时110民警拔打城管局和市政局电话沟通均无人对此事负责,随后又拔打市立刻办电话才有工作人员出面把事故点的窨井盖刨开疏通,并用围挡遮拦才使得行使路人避开此处。
请市政和相关部门给一说法,并赔尝由此给我家庭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今天(2023.5.11))刚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信访处得到的信息,此出事点窨井盖属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因建设质量不合格未移交的公共设施,试问,一个建设质量不合格未移交的排水设备怎能在没有任何遮挡物和未设提醒标识的情况下投入使用。请相关各方给予说法和处理。
补充内容 (2023-5-12 08:34):
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给以说法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