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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下派单位:上街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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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9 14:5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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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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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第二外国语中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在新安路北侧的人行道设置大量铁栏杆,导致行人和两轮车驾驶人极易受伤,因为二轮车进入路北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必须经过铁栏杆的夹缝之间,本人今日在这里受伤。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必须依法对该学校给与行政处罚,立即拆除学校门口的一切障碍物。如果确有必要设置铁栏杆,应该报上街区城市管理局批准,栏杆不得超越学校门口的路灯灯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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