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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森林资源遭到严重损坏,基层执法机关消极无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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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0 10:22: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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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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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森林资源遭到严重损坏,基层执法机关消极无为
郑州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万山西侧的三山,距离荥阳城区约十公里,主要部分为森林,也有部分耕地。多年以来,三山的高处被人大肆采挖、毁林,出现大面积的裸露黄土砂石,即使在十公里之外也能一目了然,但是荥阳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消极无为、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因此本案应当提级管辖,由郑州市级机关直接处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联合执法,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行为必须严厉制裁。对于存在失职失责、玩忽职守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应当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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