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老鸦陈村民,现举报反映以下问题:n1 2023年10月,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违法出具决定书,内容显示:部分解除于2015年惠济区拆迁指挥部和我家签订的拆迁协议,拆迁方不按协议约定发放过渡费,惠济区法院不立案。我们向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反映,领导不是在开会的现场就是在开会的路上,要不就是被借调,其他负责的工作人员说会开会给你们解决,回家等着吧,到现在快一年了,仍然不予解决。n2安置房地板主体钢筋裸露,地面混凝土掉渣,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这就是村民盼了快十年的安置房!!!n试问:作为政府部门,信誉何在???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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