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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制定《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征收安置补偿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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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10:06: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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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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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制定《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征收安置补偿办法》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荥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索河街道办事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利益,假借政府行为的名义,制定了槐树洼村征收安置补偿办法,欺骗槐树洼村群众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导致20个村民小组的房屋全部拆除,最初还能按期向群众支付过渡费,不久之后停止支付过渡费,安置房也不能按期交付,群众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生活困难。
     索河街道办事处作为荥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通过所谓槐树洼村征收安置补偿办法。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远远低于乔楼镇,乔楼镇的农村拆迁安置是由镇人民政府直接向群众支付补偿费,同时给群众免费提供安置房,每户群众至少能够拿到十几万元的资金。槐树洼村群众不但拿不到一分钱拆迁安置补偿费,安置房还要另外收取每平方米700多元的高价,部分群众还得另外交钱。
     这些恶劣行径严重损害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光辉形象,严重损害人民利益,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善后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尽快过上美好生活。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对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国锋给予开除公职处分,依法重新任命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直接废除索河街道办事处2018年制定的槐树洼村征收安置补偿办法,按照乔楼镇的标准重新制定《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征收安置补偿办法》,由荥阳市人民政府直接向群众支付各项补偿费、过渡费,同时给群众免费提供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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