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截留郑州市级财政拨付的30%部分资金呢 荥阳市财政局: 郑政办〔2016〕71号)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减免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用政策。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县 (市、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个人交纳的参合费用由政府负担,资金由郑州市、县 (市、区)财政分别负担30%和70%。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父母的参合费用由县 (市、区)自行制定减免政策,资金由县 (市、区)负担。 多年以来,荥阳市拒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拒绝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勒令群众先行缴纳,谎称财政事后退费,严重违反财政管理法律制度。 荥阳市答复称,荥阳市财政局始终把民生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受经济增长换挡降速、宏观税负下降、疫情冲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荥阳市财政库款紧张、周转困难,“三保”支出压力较大。近期市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资金及时拨付。 这个意思很明显,荥阳市财政不愿意承担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个人交纳的参保费用。既然如此强悍无理,人民群众也没有办法,但是荥阳市财政局为什么要截留郑州市级财政拨付的30%部分资金呢? 多年以来,荥阳市财政恶意拖欠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险费,这些官僚的野心仍不能得到满足,还要把黑手伸向郑州市级财政拨付的30%部分资金,简直是罪恶滔天、天理难容、罄竹难书! 荥阳市财政局应当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荥阳市财政局是否可以不再截留郑州市级财政拨付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个人交纳的参保费用30%部分资金(每人120元)? 2、荥阳市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个人是否可以交纳2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