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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严重违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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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14:45: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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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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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严重违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
荥阳市委组织部:
     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非法任命吴可攀担任乔楼镇人民政府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具体情形如下:
     一、吴可攀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得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根据网络公开的资料,2024 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通过人员公示名单,吴可攀,男,准考证号240202950100,申报工种图书资料员,工作单位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
     由此可知,吴可攀属于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聘用的工勤人员,工作岗位为图书资料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得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但是乔楼镇人民政府非法任命吴可攀担任乔楼镇人民政府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是乔楼镇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市直部门依法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乔楼镇人民政府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属于行政机关的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必须由公务员担任,禁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混编混岗,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更没有任何资格担任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吴可攀被群众举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
     2015年,乔楼镇东郭村巴河组巴亚凯通过心通桥网络举报王志强、吴可攀故意殴打群众,2015年3月5日早上约8时许,我在荥阳市乔楼镇距塔山路与中原路口西北角50米处刚买好树苗准备走时,从西边过来一群穿迷彩服和便装的二十多个人,一边走一边大声吆喝着买树苗的人赶紧走,其中一个人叫王志强来到我身边推着我离开,我说:“我买树苗咋着恁啦,推我离开”,我话没说完,又来一个人叫吴可攀恶狠狠的朝我脸上打了一拳,打的我头晕眼黑,无力防卫。在我被吴可攀打晕时特别是在我无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副镇长王志强二话不问,就从我背后向我腰部猛跺一脚,把我跺倒在地上,又朝我胸口、肚子上、脖子上又踢又跺,打的我疼痛难忍,不省人事。报案经乔楼镇派出所让我指认打人凶手后,派出所以王志强、吴可攀为镇政府干部名义至今打伤我一案没有处理。经荥阳市中医院诊断:1、胸部闭合伤,右侧肋骨骨折,右侧气胸,右侧胸腔积液;2、多处软组织损伤。经荥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住院医治,被举报人至今不管不问,一直逍遥法外。经举报人连日多次反映,被举报人仍不作为仍包庇袒护打人凶手,已给举报人精神上、经济上造成极大打击、伤害、损失和创伤。
      三、处理建议
     荥阳市委组织部应当下列监督处理措施:
    (一)责令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必须立即撤销吴可攀的乔楼镇人民政府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将吴可攀聘任为图书资料员工勤技能岗位,坚决禁止非法任命吴可攀担任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者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二)责令乔楼镇人民政府会同公安机关查明吴可攀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的事实,如果吴可攀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移送荥阳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过司法机关认定吴可攀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于严重损害公职人员的形象,应当由荥阳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处分。
      如果荥阳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吴可攀处分,或者吴可攀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解除吴可攀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合同,责令吴可攀回归社会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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