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财政局应当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情况
荥阳市财政局:
荥阳市财政局是行政机关,不得使用事业编制。荥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16 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清理规范津补贴管理办公室)、行政科、政法科、教体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工商服务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资产管理科(荥阳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科、机关党委,荥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公务员身份。
荥阳市财政局答复,荥阳市财政局行政编制25名,实有人员17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14人,工勤1人。我局目前存在混编混岗情况是因行政人员缺编,事业人员超编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近年来为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一是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务员来逐步解决公务员缺编问题;二是通过人员退休、辞聘不合格人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事业超编人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严格依编进人,做到人岗相宜,继续逐步解决和消化混编混岗问题。
荥阳市财政局领导干部5名,赵鹏、郭世永、齐伟娟、张迎斌、王辉,内设机构 16 个,即使每个内设机构仅有1人,荥阳市财政局的实际人员应当是21名,何况每个内设机构配置多名工作人员。因此所谓的“实有人员17人”,明显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按照荥阳市财政局的情况,行政编制25名,公务员加工勤人员15名,还剩余10个行政编制没有使用,但是强行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替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严重违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荥阳市财政局应当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情况:
1、荥阳市财政局的实际工作人员(局领导干部、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无论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是多少呢?
2、荥阳市财政局为什么不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方式直接招录10名公务员,确保行政编制满额使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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