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乔楼镇全面领导管理槐树洼村各项工作
荥阳市乔楼镇党委政府:
槐树洼村是乔楼镇行政区域内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于原荥阳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人违法决策,导致乔楼镇于2002年开始无法行使对槐树洼村的管理权,经上级机关依法监督纠正,责成乔楼镇立即恢复行使对槐树洼村的管理权。为了推进乔楼镇全面领导管理槐树洼村各项工作,特向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乔楼镇委员会、荥阳市乔楼镇人民代表大会、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一、槐树洼村的历史、地理、民族、人口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槐树洼村位于河南省荥阳市乔楼镇西南部山区,全村20个小组,2300多人,主要为汉族,3744亩耕地,4平方公里荒地。槐树洼村的地名由来是因为在万山、三山之间,洄水流经之处,有一个低洼地,原有一棵特大的古槐树生长在此,村落因此得名槐树洼。槐树洼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当时归乔楼乡,同年建槐树洼大队,以大队部在槐树洼得名。1959年属乔楼人民公社,1961年属城关区楚庄公社,1963年属恢复的乔楼人民公社,1983年设立槐树洼村民委员会。2002年至2025年1月被索河街道非法控制,2025年2月起由乔楼镇恢复管理职权。
二、槐树洼村的组织机构建制
1、党组织
槐树洼村设置党支部,名称依次为槐树洼生产大队党支部(1958-1983年)、槐树洼村党支部(1983-2002年)、城关村槐树洼管区党支部(2002-2025年)、槐树洼村党支部(2025年2月-)。党支部历任主要负责人,阴云锋、袁德桢、宋平阳、田志杰。
槐树洼党支部的现任领导人员:
第一书记:宋平阳,书记:田志杰,副书记:陈晓,委员:袁卫星、袁志飞
2、村务管理机构
槐树洼村设置村务管理机构,名称依次为槐树洼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58-1983年)、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1983-2002年)、城关村槐树洼管区管理委员会(2002-2025年)。1998年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广大村民最后一次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此后不再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被非法撤销,截至目前,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尚未恢复。
村务管理机构历任主要负责人,阴云锋、袁德桢、宋平阳、田志杰。
槐树洼管区管理委员会的现任领导人员:
主任:田志杰,副主任:郭永安、宋金凤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槐树洼村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依次为槐树洼生产大队(1958-1983年)、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1983-2002年)、城关村槐树洼管区管理委员会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2002-2019年)、槐树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9年至今)。
三、槐树洼村急需解决的问题
1、槐树洼村党支部应当提前换届
槐树洼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宋平阳、田志杰,均出生于1961年,理想信念淡薄,责任意识缺失,丧失为民情怀,缺乏责任担当,不思进取,缺乏干劲和斗志,见到工作“两手一摊”,碰到问题“两眼一黑”,漠视群众疾苦,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农村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阻碍槐树洼村可持续发展。
一般情况下,村(社区)“两委”实行集中换届。但是在党支部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等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可以提前换届,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乔楼镇槐树洼村属于极其特殊的情况,自2002年被索河街道实际控制以来,村级组织陷入极度紊乱状态,连续二十多年没有进行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索河街道领导干部非法剥夺槐树洼村广大群众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民主权利。村干部不经选举实现了领导干部终身制,从三四十岁连续任职到六七十岁。两任党支部书记宋平阳、田志杰均迅速异化为“土皇帝”、“小霸王”,完全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肆意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矛盾纠纷积压成山。目前距离2025年10月党支部集中换届约为8个月,提前换届期限不超过1年,因此乔楼镇党委应当对槐树洼村党支部进行提前换届。立即撤销宋平阳、田志杰担任的一切职务,重新选拔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担任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如果在槐树洼村范围内没有合适人选,乔楼镇党委应当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担任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
2、依法恢复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乔楼镇委员会、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应当呈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核准,恢复设立荥阳市乔楼镇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由槐树洼村党支部副书记、代理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的临时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及时组织村民选举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督促索河街道办事处履行法律义务
2018年夏季,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强行征收槐树洼村二十个村民小组的房屋、宅基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甲方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加盖有该行政机关印章。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实行期房安置的,由群众自行过渡。过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每户低于4人的,按4人计算,过渡期为36个月,逾期按此标准双倍发放过渡费。但是索河街道办事处拒不向群众及时支付过渡费,过渡费已经拖欠多年,安置房建设已经停滞多年。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乔楼镇委员会、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索河街道办事处向槐树洼村群众尽快履行支付过渡费、交付安置房等法律义务。如果索河街道办事处确实无力履行法律义务的,应当由荥阳市人民政府履行法律义务,通过荥阳市级财政拨款、多元投融资机制等方式,为槐树洼村群众领取足额过渡费、入住安置房提供切实保障。
4、全面加强对于槐树洼村的领导、管理、指导工作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乔楼镇委员会、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恢复行使槐树洼村管理职权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乔楼镇党委书记蒋昊、乔楼镇人民政府镇长吉祥直接前往槐树洼村进行调研指导,可以委派乔楼镇党委负责组织工作的委员或者乔楼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作为槐树洼村的日常联系督导员,督导员每周至少前往槐树洼村一次,深入调研发现各种问题,一般问题由督导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呈报乔楼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研究处理。
以上意见建议应当呈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乔楼镇委员会书记蒋昊、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镇长吉祥审阅。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们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槐树洼村全体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将尽快成为现实,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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