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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乱收费事宜(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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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5-7-7 09:20: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五里堡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

15小时:4分钟

尊敬的市场管理局的领导,我是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香榭丽舍小区的居民,本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严重脱离政府发改委指导标准价格,居民多次向物业、社区和办事处反馈无果,每次电动车实际充电的电费不足2元,服务费收取了电充车充电费用的几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损害了居民利益,扰乱了民生问题,请咱







































































们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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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7-7 09:52: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现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价费分离,根据此规定现阶段充电桩公司执行的收费为电价+服务费收费的模式,目前的收费标准在保证能够持续为居民提供稳定、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的基础上制定的,并且前期社区、物业、充电桩公司及业主代表已针对此问题召开过商讨会,已下调充电费用。现在充电桩公司也表示下一步还会调整收费标准,尽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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